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吴炳杰(身份证号:612102194612122597)潘彩芳(身份证号:610122195107274029)于2004年11月取得了新城区状元街29号楼中单元3层东户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韩房权证登有字第05719号。2023年04月吴炳杰因病去世,其儿子吴云涛于2023年05月09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的继承登记。
提供的申请材料有:被继承人吴炳杰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吴云涛与潘彩芳的赠与合同、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材料等。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条的规定,我局受理了吴云涛的登记申请。
对本次不动产登记申请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府1号楼一楼西132室
联系方式:0913-8395662
韩城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