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管委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渭政发〔2021〕30号)等规定,编制形成《2023年度韩城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目录》公布之后,未列入目录、需增加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并执行相关决策程序。
附件:2023年度韩城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2023年度韩城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林草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 林业局 |
2 | 风景名胜区规划 | 林业局 |
3 | 韩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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