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主要举措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制定《韩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普法工作计划》、《韩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等,对2022年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教育,强化管理

1.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关法治学习、法律法规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知党规严党纪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逢会必学、逢会必讲”的原则,细化分解学法任务,扎实推进学法遵法,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30余次。

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以案说法”,定期组织案审及学法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解决群众举报件”,“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

三是健全了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法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考勤,定期督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广泛通过培训、网络、横幅、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种子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农业技术指导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有信誉、守诚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开展诚信承诺和现场咨询2次,培育典型、推广经验。

二是开展好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依托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韩城分校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岗前学法,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送法上门等形式,举办培训班10次,培训600余人次。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教育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中,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有关“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禁用农(兽)药”、“限用农(兽)药”等法律法规进场进户30余次,组装法律法规宣传车3辆。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向群众进行了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0.8万份,接受农民咨询1000余人;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园”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抓实抓好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承包、劳动合同等与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不断加强对种养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大“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力度。

3.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我局聘请了建宾律师事务所林莎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次,调处化解矛盾涉农纠纷3起,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推进农业依法规范化管理,把农业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印发了《韩城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案件处罚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韩城市农业农村局权力责任清单目录》等规章和管理制度。

2.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执法单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组织或参与案件评比活动。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16次业务培训,1次网络培训,对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条款、新发布法律、法规等知识以及出具执法文书、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业务规程进行重点解读讲习。

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资格审查。推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韩城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今年新办理执法证15人。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农业执法大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按程序报请局领导小组批准再立案,处罚意见经案审会及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

四是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农业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3.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行政职权梳理。我局在机构改革后,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及行政职权事项划转工作,41项许可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今年以来,动态调整了《韩城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公布责任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要求完成了行政事项的平台认领,完成平台录入工作。为减少行政审批流程,积极与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2022年在农业综合执法平台、行刑衔接平台、信用中国等平台录入案件5件。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双公示平台,协同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推行“互联网+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以来共开展案卷评查2次,组织开展项目现场查验27项。

4.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韩城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我局名义或代市政府、政府办牵头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按规范流程征求意见、及时报备,经会议研究审议后,按照程序登记编号发布。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较多,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在普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制人员培训班及农业行业相关培训活动,使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示。

(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强化服务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农资质量监督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加强粮食、种植、畜牧业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加强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学、帮、带活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考评,促进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

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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